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适配无人机多参数气体监测模块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委托,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适配无人机多参数气体监测模块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C-2026ZB1023
2.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适配无人机多参数气体监测模块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4.45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简介):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适配无人机多参数气体监测模块及相关辅助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截至响应截止之日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自行编写无效)】;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1栋29楼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链接]、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3)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或报名遇到问题的请联系025-58835827-0。招标文件售价按制作、邮寄成本支付,上限不得超过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体现。
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公告媒体: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462818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方式:高婷025-58835827-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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