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19〕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新城水厂二期设备(含配套设施、配件辅材等)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含二次搬运)、保险、安装(含吊运)、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886.93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S329射阳河大桥西,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东侧,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接过新建规模达到15万吨日及以上水厂(或净水厂)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3.1.1。
注: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能够明确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内容等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1.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5设备品质要求: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符合招标需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标准、文件等,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或张工15396887667或樊工1566515234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二组(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大楼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951102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2025年8月19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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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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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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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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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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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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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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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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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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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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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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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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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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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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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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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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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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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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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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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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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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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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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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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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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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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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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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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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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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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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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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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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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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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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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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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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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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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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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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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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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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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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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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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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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二章6.5所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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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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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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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20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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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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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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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98%、99%、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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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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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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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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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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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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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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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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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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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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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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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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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规格、参数响应(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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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招标需求、招标清单等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中所有技术标准、规格、参数要求的得20分,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技术标准、规格、参数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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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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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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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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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质量保修期在2年基础上,每再延长1年的加1分,最多加3分。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免费质量保修期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售后服务计划,应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内容;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④质保内容;⑤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以上内容阐述合理、全面、描述详细、切实可行的得5(含)-7分;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5分(不含)。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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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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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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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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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文件中安装调试方案(方案要求准确完整、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满足招标需求)进行综合评定:
1、主要部件及材料的现场安装方法。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工艺先进,流程清楚,能有效指导现场安装。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措施。
2、采购及安装等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阶段安全的保证措施。
3、提交详细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质量风险点分析及防控、设备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安装施工质量问题返工、验收质量不合格违约及罚则等内容。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阐述合理、全面、描述详细、切实可行的得7(含)-10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需求的得4-7分(不含)。缺少评审要点或评审要点不符合需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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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6.5所列情形之一
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