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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关于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 其他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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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JSZC-320509-SZTY-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TY-G2026-0004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概况

(1)为充分保障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现向社会采购优秀的公司承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2)采购范围:采购食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冻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粮油、食用油等。定点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方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满435万元(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 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EF%BC%89%E3%80%82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18261002950;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鲈乡园别墅区103幢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00883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为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7、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8、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1、请投标单位报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绣湖东路110号公安大厦

联系人:朱亚峰

联系电话:13913068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鲈乡园别墅区103幢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0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雪芬

电话:0512-6300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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