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03592301
二、项目名称: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过程材料检验试验服务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泊湖路1号 | 9113030177279017XD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服务四标段 |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四标段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服务 | 合格 | 检测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以及河北省、秦皇岛地区相关规范要求及规定 | 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 417851 | 0.4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实、王贺满、李秀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1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成交价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0335-3555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乐山路13号一楼
联系方式:0335-8080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王欢
电话:0335-8080610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