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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平顶山市卫东区小区域空气智能除霾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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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卫采磋商-2025-22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平顶山市卫东区小区域空气智能除霾系统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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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有效保证除霾系统的正常运行,设备日常运维、保养、设备易损件更换等(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及查询时间。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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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53080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湛河桥北交警队对面58号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1570375833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东侧金鼎大厦1#楼23层整层 | |||||||||||||||
联系人:谷先生 | |||||||||||||||
联系方式:1529076215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谷先生 | |||||||||||||||
联系方式:152907621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