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001820258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851201000000226470
四、项目名称: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静安区胶州路298号
联系方式:18801856781
供应商(乙方):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潮涌(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长宁区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9号5号楼3楼
联系方式:521863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Double A复印纸(优等品)17 A4(80G)
数量: 300.00
单价(元): 28.9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4(80G)
2.合同金额(元):
86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