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520N22748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图木舒克市中心西南约4km的永安坝工业园内,东面和南面距夏克河0.2km,西距团场公路0.8km及永安坝水库 1.4km,西北距永安镇0.5km。公司现有2台 35 万超临界空冷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以双回220千伏线路接入新疆主电网巴楚750千伏变电站,2017年12月14日实现双机投产发电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现电厂规模为 700MW。
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布袋除尘器、省煤器灰斗中的干灰直接集中于灰库,灰库下可直接装车外运的除灰方案。
除灰系统设置3座直径中12m的钢筋混凝土灰库,每座有效容积约为925m³,3座灰库的设计库容可满足贮存两台锅炉 B-MCR工况下设计煤种约42小时的灰量。
除渣系统每台炉设置1座直径为中7m的渣仓,其有效容积为100m³,可贮存锅炉 B-MCR 工况下燃用设计煤种30小时的排渣量。
石膏系统设置1座石膏库,其有效容积约为500吨。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负责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0月-2028年10月固废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处置要求:投标人应有应急储灰场或灰库,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全年产量约22.5万吨、炉渣约4.1万吨、石膏约4.5万吨,粉煤灰和炉渣、石膏不区分等级。
(2)投标人应认真完成招标人现场管理,确保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灰位长期处于低位运行,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机组运行方式、负荷高低自行进行放灰、放渣并及时拉运。粉煤灰冬季日运能力须大于1000吨,夏季日运能力须大于 600吨,保证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灰位不超过 4米;炉渣冬季日运能力须大于350吨,夏季日运能力须大于250吨,保证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渣仓料位不超过3米;石膏冬季日运能力须大于400吨,夏季日运能力须大于300吨。
(3)以上固废的处置,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处理能力,由投标人自行处置,且必须 满足国家固体废物处理标准及当地环保要求,自运出招标人厂区围墙后 ,一切环保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服务期限: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
(四)本项目其他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固废物(①粉煤灰、②炉渣、③石膏)进行报价;不接受投标人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价格计算原则:本项目各类固废物结算综合单价为2名中标人该类固废物综合单价的加权平均值。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出具承诺函,若中标后不以各类固废物结算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份额划分:本项目按7:3的比例向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及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三类固废物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具备粉煤灰销售、综合利用或建材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投标人提供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诉讼;未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保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5、投标人近3年未有行贿犯罪及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投标等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为准);
6、投标人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储存库(场地),提供储存库(场地)承诺函;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对粉煤灰(渣)具有良好的综合利用或销售渠道。投标人如不属于(或投标人名下无控股的)以粉煤灰(渣)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粉煤灰(渣)终端用户(如水泥厂、混凝土生产企业等)的,需提供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登陆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按要求办妥注册手续。注:有关国e平台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e平台客服/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操作指引]:叶小姐:020-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李小姐:020-37861083、叶小姐(CA办理):020-37860671、[注册审批]:陈小姐:020-37860644、龚先生:020-37861046、郑小姐:020-37860663;QQ:1361741165;邮箱:ebidding@ebidding.com】。
(2)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将填报后的公告附件内容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招标代理(GYZB16F@126.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或标段的完整名称”;投标人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必须确保始终有效及联系畅通,所填报的电子邮箱必须确保,每天工作时间内至少查看1次。
(3)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00:00起(北京时间),至2025年8月7日23:59止(北京时间),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步骤: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③下载电子发票(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4.2、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3、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区(暂定)(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若有更改,开标前另行通知)。2025年8月2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3、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区(暂定)(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若有更改,开标前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等法定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张冬杰(020-37860642)、姜艳艳(020-37860639)、龙宇亨(020-37860637)、温思敏(020-37860648)
(2)招标人/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名称: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永安坝工业园区华阳南路10号
电话:18699886908
联系人:连国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