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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其他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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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亳农建函〔2026〕 19 号)

1.4 招标人:利辛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1.5 项目法人: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利辛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6GC56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第一标段:位置在王人镇;第二标段:位置在程家集镇、新张集乡、望疃镇。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第一标段:BZLX2026GC56501;第二标段:BZLX2026GC56502;

2.5 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其中新建0.21万亩、改造提升4.79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投标函中暂以240日历天填报,实际监理服务期以各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合同期内的所有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相关监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1 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 (约101万元);第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 (约135万元);

2.12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1.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d.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e.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的;

f.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有因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记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链接])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链接])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所属社保机构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被推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第二标段中可继续参与评审,但是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标段以此类推,一个投标人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说明: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说明: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8-512200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7.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是,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利辛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利辛县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

项目联系人:王哲

电    话:19556715875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西侧厂房

项目负责人:董浩

电    话:19159693602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512200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8-512200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

电    话:0558-8812507

10.6 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

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0558-8800026

电    话: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前进路与政通路交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详见《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

12.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12.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CA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CA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链接];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链接]。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各标段金额:人民币10000元。

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184243768084    

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184243767909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重要提醒: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注:由招标人自行勾选):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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