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5年度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420529-04-01-1079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五峰长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二、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2.2 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渔洋关镇大房坪社区、桥河社区、曹家坪社区、三房坪社区、汉马池村、南河村、清水湾村、三板桥村、沙埫村、石柱山村共10个行政村,整治区总面积3109.7171公顷(46645.76亩),主要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业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等内容。
2.3 项目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2.4 招标范围:2025年度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采用设计 - 采购 - 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本标段招标范围含工程设计、建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管理、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实施管理。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承包人依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技术资料,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在符合发包人需求前提下优化设计控投资,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手续办理及通过审查、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验收配合、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承包人负责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管理,确保规格性能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施工部分: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含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验收配合及资料归档等。
2.5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0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各阶段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项目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发包人技术要求,深度满足施工与采购需求。优化方案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严禁以控成本为由牺牲工程质量。施工图经审查合格方可施工,设计变更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合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设备、材料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采购、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等级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 拟派本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与注册证相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2拟派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6.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8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由承担本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服务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9月01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上午9时00分。
6.2 招标机构将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08月2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长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680456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秘
联系电话:18807206146
联系地址:五峰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79号(西南茶叶市场)
十一、异议和投诉
11.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 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807206146
(2)招标人:五峰长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3618680456
11.3 投诉联系人:
(1)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717-5821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