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2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水运监理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工艺配套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一)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940/FCG-JSB-ZB20260601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工艺配套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940/FCG-JSB-ZB202606015)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部分中的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监理大纲(商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商务和技术偏差表、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进行内容更正,并在商务部分中增加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监造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置1个监造标段;本次监造服务期包含各设备分阶段工期及缺陷责任期:1.4台门座式起重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20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6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2.2台斗轮堆取料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18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9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3.2台装船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20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9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4. 以上三类设备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均为自验收合格并签署交机文件之日起365日历天。”更正为“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监造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置1个监造标段;(2)监造服务期:4 台门座式起重机监造工期暂定 293 日历天、2 台斗轮堆取料机暂定 303 日历天、2 台装船机监造工期暂定323 日历天;各设备监造工期均自监造人员正式进驻制造现场当日起计算。(3)本次监造服务期包含各设备分阶段工期及缺陷责任期:1)4台门座式起重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20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6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2)2台斗轮堆取料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18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9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3)2台装船机监造工期估算为设计审查3日历天、工厂制造20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90日历天,设备验收考核工期估算为30日历天。 以上三类设备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均为自验收合格并签署交机文件之日起365日历天。”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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