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隐伏岩溶探测技术咨询服务 | |||||||||||||||||||||||||||||
招标编号:TF-2025-41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隐伏岩溶探测技术咨询服务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1〕1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投入的项目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项目地点:重庆市 。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设计起讫里程:DK330+576~DK490+410),正线建筑长度159.837km,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境内,线路东起重庆市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区,终至渝万城际长寿北站。 2.3 计划工期:7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30年12月31日。本招标服务合同工期:暂定48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全部完成,且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经招标人审查合格为止)。 2.4 招标范围: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隐伏岩溶探测技术咨询服务。 2.5主要工作内容:对采购范围内进行隐伏岩溶探测,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地质雷达法、地震映像法(单点反射法)等综合探测手段,沿线路方向布设3条测线对岩溶隧道周边进行隐伏岩溶探测。主要工作内容为:物探测点布置、物探仪器的调试、物探探测数据采集及分析等。 (2)中标人应编制《隐伏岩溶探测大纲》、《隐伏岩溶探测实施细则》,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立完善的检测组织体系,保证探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探测指令的有效传达和执行。 (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进度要求开展相应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不受影响。如工地出现特殊情况,中标人仍应根据业主要求及时到现场开展工作。 (5)若发现岩溶异常或重大偏差时,中标人应及时通报业主,并协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调整方案。 (6)所需探测设备和仪器,计算软件和硬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探测所需的场地由中标人提出要求,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7)中标人应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探测报告,工作完成后需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8)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YFGTCQ-YRTC -1。 2.7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08万元。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法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2)资质要求:具有勘察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1 月~2025 年 11 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线性交通工程)隐伏岩溶探测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含在建项目)。 (5)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地质工程或物探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7)其他要求: /。 | |||||||||||||||||||||||||||||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 (4)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评估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5)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 (6)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作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利益冲突:本项目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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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10日12时0分至 2025年10月15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EF%BC%89%EF%BC%8C%E5%87%AD%E6%B3%A8%E5%86%8C%E8%B4%A6%E5%8F%B7%E5%92%8C%E5%AF%86%E7%A0%81%E7%99%BB%E5%BD%95%E2%80%9C%E5%85%B6%E5%AE%83%E7%B1%BB%E5%88%AB%E9%A1%B9%E7%9B%AE%E7%B3%BB%E7%BB%9F%E2%80%9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7%94%B5%E5%AD%90%E7%89%88%E3%80%82%3C/td%3E%3Cp%3E | |||||||||||||||||||||||||||||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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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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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 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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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3C/td%3E%3Cp%3E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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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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