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5-NK-G-187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572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57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下午17: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意一项均可:(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任意一项均可:(1)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73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徐铭绩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铭绩
电 话: 022-2715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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