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1SZ-59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2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恒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辖区内 。
建设规模: 拟建的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分两期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双溪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8000吨/天。向高桥河上游约 3km处迁建取水口,新建固定式取水泵房1处,并铺设输水管道约3km;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重力无阀滤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含消毒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3.67km,建设加压站4座 。2、高桥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8000吨/天。改造取水工程,并更新机电设备;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反冲洗设备间,新建混合器井、网格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排水排泥池、加氯加药间、柴油发电机房、管理用房等;新建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含消毒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85.87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65km,建设加压站8座 。3、杨林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2000吨/天。改造完善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送水泵房及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混合器井:风机房等,建设加压站1座。4、大幕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4500吨/天。改造取水工程,并更新机电设备;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送水泵房及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净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81.6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77.59km,建设加压站6座 5、花纹水厂:供水规模为1440吨/天。改造厂区工艺设施,并更新部分设备;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45km。 6、汀泗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5000吨/天。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清水池、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9.10km,建设加压站2座。 7、南川源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0吨/天。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52km。 8、桂花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5000吨/天。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清水池、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79.9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25.48km,建设加压站5座。 9、思源水厂:改造延伸配水管道15.14km,建设加压站4座。10、联合水务: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1.4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9.30km,建设加压站8座。 11、新建高升水厂及提升单村水厂工艺:新建高升水厂,供水规模为1100吨/天,新建净水设备平台、设备间、清水池、值班室,配套净水设备等;在淦河源头新建取水泵房1处;铺设输水管道3.9km;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4.4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50km,建设加压站3座。通过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及新建高升水厂减少单村水厂数量至20处:并对20处小型单村水厂进行升级改造。 12、其他配套工程:建设水源防护、水厂化验室等,购置安装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 12月25日 。
合同估算价: 31343.31万元(同投标最高限价),其中:工程费用31073.9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69.37万元 。
2.3 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满足①或②或③任意一项资质即可:①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或引调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1.3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满足①或②任意一项资质即可: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4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0日9点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8082/bidweb/%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 。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恒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186号 |
地 址: 咸安区银桂路11号 香缇郡1幢B座6楼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郑工 |
联 系 人: 陈娇、谢佳慧 |
电 话: 15629987779 |
电 话: 0715-8906636/1897161983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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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zhongdao@126.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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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19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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