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智慧充电桩建设工程I标(扶绥仓储物流重卡充电站及东盟青年产业园重卡充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2025G2-002-GXHL)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一、招标条件本扶绥县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智慧充电桩建设工程I标(扶绥仓储物流重卡 充电站及东盟青年产业园重卡充电站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7.652506万元,招标人为扶缓泓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包含扶绥仓储物流重卡充电站休息室、休息室电气工程、品牌立柱、总平电气工 程和东盟青年产业园重卡充电站(渠黎镇)品牌立柱、围墙工程、重卡充电站休息室、休息室给排水、总平电气、休息室电气工程等,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扶绥县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智慧充电桩建设工程I标(扶绥仓储物流重卡充电站及东盟青年产业园重卡充电站建设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扶绥县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智慧充电桩建设工程I标(扶绥仓储物流重卡充电站及东盟青年产业园重卡充电站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须具备送变电(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3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08时00分到2025年06月18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崇左市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