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落实工作安排
(一)任务落实原则
1.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在两校区招生人数均达15人以上,可分别成班授课;若各校区招生人数不足15人,但两校区总数达到15人以上,则学生须跨校区上课。相关专业录取学生校区分布情况详见《2025年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录取学生校区分布一览表》(附件1)。
2.各学院请根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教学任务,安排好任课老师、场地类别,并由本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将信息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3.在填写场地类别时应注意:两校区的教室有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实训室、语音教室和体育馆五种类型。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特别注意上课地点:因每个教室可排课时间有限,应计算清楚自己所标的实验实训室,是否能全部满足课程的课时安排需求。
4.各学院需统筹考虑象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师资,杜绝同一教师在两校区同时有课情况。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主讲教师是指每学年给本科生(含专升本)主讲课程的教师,给其他层次授课的教师和指导毕业论文、实践等教师不计算在内。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二)任务落实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1.任务落实操作方法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的课程开设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需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网址:https://cas.hafu.edu.cn/lyuapServer/login)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任务落实,具体操作见《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指南》(附件2)。
2.时间要求
请相关学院务必于8月18日(星期一)晚上23:00之前完成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二、排课工作安排
(一)排课规则
1.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仅可安排在星期二第6-9节和星期三第10-13节。
2.若课程2节连排须安排在6-7节、8-9节、10-11节或12-13节,3节连排可安排6-8节或10-12节。
(二)排课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1.排课操作方法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的课程开设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需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网址:https://cas.hafu.edu.cn/lyuapServer/login)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课工作,具体操作见《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开设学院排课操作指南》(附件3)。
2.排课注意事项
(1)排课时间安排
所有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课程排课时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8:00-中午12:00。
(2)排课教室安排
①多媒体教室
排课时要注意教室座位数,须安排与座位相符的教室,不要安排过大的教室。(象湖校区:场地名称A:40座;B:55座;C:125座;D:250座;龙子湖校区:场地座位数种类多,所以在场地名称上标注有座位数)
②机房
象湖校区:机房多不受影响。
龙子湖校区:机房过少且场地小,合班课无法解决。
③实验实训室
需特别注意的是,为避免课表教室冲突,已排课的实验实训室将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识,无法再安排其他正常课程。
实验实训室的具体情况需由实验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给教务处,在安排课程时,请与本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再次确认是否可排该课程与座位数的匹配(座位数的准确性)。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
1.2025年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录取学生校区分布一览表
2.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指南
3.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微专业开设学院排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