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廊下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包件一)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金山区廊下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包件一)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金山区廊下镇东部,东至镇界,西至黄泥泾和李泾河,与廊下镇(一期)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相邻,南至山塘河、景钱路和荣光路,北至镇界。总面积为709.72公顷,建设区域集中在光辉横泾港以南、捷步泾以西单元和远景河以南区域单元。中标标段为包件一,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其他工程等。中标标段为包件一,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混凝土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