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实训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36530.83㎡,约54.79亩。项目新建室外实训场、3栋实训楼、1座门卫室,新建总建筑面积44106.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136.01平方米,其中:一号实训楼建筑面积16584.36平方米,二号实训楼建筑面积18872.66平方米,三号实训楼建筑面积5618.99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970.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地下室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与步云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二、服务要求和内容1.开展详细勘察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详细勘察报告文件的批复工作。2.供应商须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工程详细勘察开展工作,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化,供应商须无条件按变化后的规范、标准、规程执行。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成果文件,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应商对项目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质量和进度全面负责。3.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通过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的评审。4.查明场地地基土层的结构、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5.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深度、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地下水和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提出地下水控制方法、计算参数和施工控制的建议。7.对场地进行地震效应评价,提供地基抗震设计参数。8.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9.提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及设计所需基本参数,提供基坑开挖方案及支护参数。10.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三、成果文件要求1 、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报告、图纸等,需提供纸质文件4份,电子档1份。2 、成果文件的深度: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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