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项目名称: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万吨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抚宁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预计年产生污泥1.5万吨左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冀建城管[2022]14号文《河北省支持生活垃圾发电企业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二、支持协同处置其他垃圾(一)鼓励掺烧其他垃圾。在不影响焚烧炉工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鼓励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园林绿化及农业有机废弃物等,提高垃圾量和热值。”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现需对抚宁区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
万吨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置。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三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依法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
经查询,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秦皇岛范围内企业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企业共三家,分别是秦皇岛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上三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确保2025年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有效防止和较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目前距抚宁区污水处理厂最近,运距短,能减少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风险,且该公司能满足污泥焚烧处理能力、能满足上述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北街喜顺家园2栋4单元601室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开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秦皇岛首页>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栏目中的《秦皇岛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从网站首页交易大厅页面【市场主体系统登录】入口进入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登录账号注册。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及资料(包括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0335-713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致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金融保险商务中心707室
联系方式:0335-599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335-6011645
六、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 | |
采购人联系人:吴旭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136608 |
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致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金融保险商务中心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35-5990225 |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文涛 |
受理质疑电话:0335-5990225 | |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 联系方式:0335-6011645 |
传真电话:0335-6011645 | |
采购内容:对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万吨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服务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预算金额:2070000 |
项目实施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 |
供货时间: | |
简要技术要求:按要求完成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万吨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服务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抚宁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预计年产生污泥1.5万吨左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冀建城管[2022]14号文《河北省支持生活垃圾发电企业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二、支持协同处置其他垃圾(一)鼓励掺烧其他垃圾。在不影响焚烧炉工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鼓励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园林绿化及农业有机废弃物等,提高垃圾量和热值。”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现需对抚宁区污水处理厂年产约1.5 万吨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三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依法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 经查询,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秦皇岛范围内企业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企业共三家,分别是秦皇岛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上三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确保2025年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有效防止和较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目前距抚宁区污水处理厂最近,运距短,能减少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风险,且该公司能满足污泥焚烧处理能力、能满足上述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9-10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9-16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上午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2025-09-17 09:30 | |
开标时间:2025-09-17 09:30 | |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宁区迎宾路政务服务大厦四层开标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 |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开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秦皇岛首页>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栏目中的《秦皇岛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从网站首页交易大厅页面【市场主体系统登录】入口进入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登录账号注册。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及资料(包括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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