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及路面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及路面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GX-20250509
项目名称: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及路面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38576.38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贵购2025F001410471 | 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及路面养护项目 | 1 | 批 | 1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根据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按照赣财购【2023】8号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予以佐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00:00 至 2025年05月22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贵溪市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3)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通过节能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本项目支持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3.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4.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5.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7.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进行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9.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10.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作废标处理。11.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1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 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13.本项目采购金额:1900000.00元、采购预算控制价金额:1895439.57元、采购最高限价(如有):1838576.38 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贵溪市白鹤湖景区内
联系方式:1380701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西路1号铁和园2号楼2-102
联系方式:1887999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879998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