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期监理项目(第二次)恢复公告
各投标人:
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期监理项目(第二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和评标全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受理,于2026年10月29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经对异议问题核查,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期监理项目(第二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