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5-29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30314.96元 (A包:410314.96元;B包:2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A包:复合肥料;
B包:畜禽常用维生素添加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和生产制造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3C/p%3E%3Cp%3E3.%E6%96%B9%E5%BC%8F%EF%BC%9A%E7%99%BB%E9%99%86%E6%BF%AE%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https://pysggzy.cn/)%E4%B8%8B%E8%BD%BD%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9B%3Cp%3E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E6%8C%89%E7%85%A7%E3%80%8A%E6%BF%AE%E9%98%B3%E5%B8%82%E4%B8%BB%E4%BD%93%E5%BA%93%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4%BB%A5%E5%8F%8A%E6%B3%A8%E5%86%8C%E4%BF%A1%E6%81%AF%E4%BB%8B%E7%BB%8D%E3%80%8B%E8%A6%81%E6%B1%82%E5%AE%8C%E6%88%90%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D%95%E5%85%A5%E3%80%82%3Cp%3E4.%E5%94%AE%E4%BB%B7%EF%BC%9A0%E5%85%83%3C/p%3E%3Cp%3E%E4%B9%9D%E3%80%81%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5%8F%8A%E5%9C%B0%E7%82%B9%3Cp%3E 1、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EF%BC%88%E6%B3%A8%EF%BC%9A%E4%BD%BF%E7%94%A8IE%E6%B5%8F%E8%A7%88%E5%99%A8%EF%BC%89%E3%80%82%E6%8F%92%E5%85%A5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9%93%E5%BC%80%E6%8A%95%E6%A0%87%E4%BA%BA%E7%95%8C%E9%9D%A2%EF%BC%8C%E5%8F%82%E5%8A%A0%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3%80%82%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F%BC%89%E9%9C%80%E9%80%9A%E8%BF%87%E7%BD%91%E7%BB%9C%E5%AF%86%E5%88%87%E5%85%B3%E6%B3%A8%E9%A1%B9%E7%9B%AE%E4%BA%A4%E6%98%93%E5%85%A8%E8%BF%87%E7%A8%8B%EF%BC%8C%E6%89%80%E6%9C%89%E4%BA%A4%E6%98%93%E7%8E%AF%E8%8A%82%E6%9D%90%E6%96%99%E5%9D%87%E4%BE%9D%E6%8D%AE%E7%94%B5%E5%AD%90%E6%96%87%E4%BB%B6%E4%B8%BA%E5%87%86%E3%80%82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若文
联系电话:13781367167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
2、代理机构: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以琳
联系电话:1783935707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4层405号
3、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0393-7213676
发布人: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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