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5〕94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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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代码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出 让起始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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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 年限 
 |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 220102010011GB00349 W00000000 220102010011GX00225 W00000000 220102010011GX00226 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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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关区 东至亚泰大街 西至丙一百二十路 南至谊民路 北至民富路 
 
 | 13598 | 
 商服用地 
 | 13598 | 零售商业用地 
 | 地上<2.5、地下<1.6 
 | <40% 
 | <60米 
 | >25% 
 | (总价) 13560 (万元) 
 | 100 (万元) 
 | 13560(万元) 
 | 40 年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不涉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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