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保险协办租车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0784
1.3采购内容:协办租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15万元/年
1.7其他: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能够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5座(含)以上3台车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名称,个人名下车辆无效。
2.4驾驶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的C1或以上的驾驶证,且驾龄须在3年以上(驾驶证取得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含2021年1月1日),3年内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引发重大客服质量恶性事件(投标人须就此条款在标书中予以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年龄在5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的司机身体健康,提供相关驾驶员体检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有司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体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体检时间为2024年1月 1日至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5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等保险,且服务期间各种保险在有效期内。其中,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人)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投标人需提供保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可现场核查。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1报价要求: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包含车辆租赁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司机费用、停车费、燃油费等一切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 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6: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16日09时00分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启/评审时间:2025年4月16日09时00分
7.2开启/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售卖截止后1日内,以邮箱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依兰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5245715666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 系 人:奎女士
电话:0451-84839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