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01-520423-04-01-21995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
项目规模:本次提质改造部分主要任务利用桂家湖水库作为水源、扩建云马水厂,为镇宁自治县县城双龙山街道集镇及农村的规模化供水创造条件,主要建设建设内容改造水源(桂家湖水库)至水厂的输水管、 新增3000m3/d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新建提水泵站、高位水池及主要管网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31279.29。
合同估算价(万元):1701.0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EPC)总承包。(1)设计:负责本项初步、施工图阶段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完成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能力及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 2 月 2 日00时00分 至2026年 2 月 7 日00时00分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850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8%8E%B7%E5%8F%96%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19 日 11 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7.2 图纸获取方式:无
7.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该项目需缴纳 5 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19日11:00时。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333001400000001。
7.4 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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