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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FJ-2026002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评定分离)

许昌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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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FJ-2026002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

(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禹发改经贸〔2022〕1号文和禹发改经贸〔202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JSGC-FJ-2026002;

2.3建设地点:禹州市朱阁镇朱阁大道中段北侧。

2.4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朱阁镇,占地30.95亩,本项目二期工程主要为冷库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施工标):35069475.12元

第二标段(监理标):302300.00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二期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禹州市粮食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二期监理标;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标):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标):对本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10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第二标段(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2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646房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4-2076697

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画圣路北段780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36669

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s://***/。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 数字证书或 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 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 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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