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沧发改投资【2025】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855.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8827.43万元;建设规模:(1)大杨庄泵站下游渠道改造工程:新建4.0mx2.5m
箱涵398m、5.0mx3.0m
箱涵80m,闸门1座,一字式出水口5座,长度约1795m(含过路涵80m),新建3-20m过水桥涵1座,LED大屏广告牌13块。(2)解放东路泵站下游渠道贯通工程:2-3mx2m雨水箱涵60m、出水口6座、渠道扩宽清淤1180m,新挖245m,LED大屏广告牌13块。(3)城关排干渠改造治理工程:3-5.0mx3.0m雨水箱涵46m、6.0mx3.0m
雨水箱涵50m、3-4米x3米箱涵15m、渠道闸1座、一字翼墙出水口3座、渠道疏浚拓宽约2545m,LED大屏广告牌11块。(4)开泰街渠道贯通工程:新挖渠道856m、2-4.0mx3.0m雨水箱涵
144m、3-5mx3m 箱涵15m、渠道闸1座、出水口13座,LED大屏广告牌 13
块。(5)老旧泵站改造提升工程:更换27台水泵、控制柜及配套设施,更换7个拦污栅,更换6台变压器配套的高低压配电盘,购置6台备用泵。(6)运河两侧应急排水泵站修复工程:修复泵站3座,设计规模分别是2立方米/秒、2立方米/秒、1立方米/秒。(7)雨污水管网清淤工程:雨水管道清淤并排查335.41km,清淤处理 92396.68m3、疏改168处、连接不畅瓶颈改造34处、收水井改造671座;污水管道清淤并排查178.81km,清淤量31213.02m3。(8)雨水调蓄工程:新建4座调蓄泵站,设计规模1.5m3/s的3座、1.2m3/s的1座。建设地点:沧州市区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6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 其他: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本次招标 (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两项;3.8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 )其他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3.10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8
09:00至2025-09-2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取远程异地评审。(一)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各个标段中标价的总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的30%。
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5%90%91%E6%B2%B3%E5%8C%97%E5%8D%93%E4%BC%97%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8F%90%E5%87%BA%EF%BC%8C%E8%81%94%E7%B3%BB%E4%BA%BA%EF%BC%9A%3Cp%3E 郝立卫 , 联系电话:15383175675 。招 标 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史洪涛;联系电话:0317-31551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320928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一)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各个标段中标价的总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的30%。
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