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221-00137
二 、 项目名称: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岭县鑫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铁岭县大甸子镇大甸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2,5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C05029900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铁岭县域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临时救助对象、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一般高龄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一般老年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其他困难群体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民政服务站对应服务。 1、基础服务:为铁岭县域内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来访接待服务,宣传、解答各项救助政策、补贴政策、津贴政策及免费服务政策和相应政策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要求等。对在保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立人员台帐,对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对主动发现的服务对象或新申请的服务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建立人员台帐,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服务对象信息录入省、国家相应系统或平台。协助乡街和区民政部门审核各项救助、补贴、津贴、服务申请。定期复核服务对象资金发放情况。整理服务对象档案,加强档案日常管理。 2、延伸服务:为上述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探访巡视、临时监护、情感支持、就医陪护等至少一项延伸服务。 3、链接服务:为上述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物质帮扶、就业援助、心理辅导、家庭关系调适、家居环境改造、权益保障、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安全预防、危机干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老年临终关怀、孤独症儿童服务、老龄和养老服务等至少一项链接服务。具体内容服务内容详见开展民政服务站基础服务事项指导清单(附件1)、延伸服务事项指导清单(附件2)、链接服务事项指导清单(附件3)开展服务。 五、服务标准 1、配备人员。总人数56人,14个乡镇、城区管委会的民政服务站每站配备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人员具有一定民政工作基础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热爱民政事业,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2、职责分工。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合同设立服务站点,与驻站工作人员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应与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服务费、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4、人员缺额补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缺额,由乙方负责招聘录用工作,乙方
服务要求:三、项目目标 1、完善民政服务站职能,打造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 2、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的可及性、有效性和覆盖面。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供应商服务好,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每次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季榕、张淑菊、苗冬梅、李颖、张翀(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6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县民政局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
联系方式:1814101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仟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商业47-商业A-2#
联系方式:024-76218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晶
电 话:024-762183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铁岭县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