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恩施欢乐栖谷建设项目水乐园游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ESZZ-202512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512QT-00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欢乐栖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20-422801-90-03-06607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鄂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恩施欢乐栖谷建设项目水乐园游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 建设规模:作为项目配套游乐设施,水乐园总用地面积13050.45㎡。总建筑面积14712.43㎡。主要室外游乐设施有:造浪池、漂流河、组合滑道、特色泡池、戏水池、竞速滑道等休闲游乐设施;主要室内游乐设备有水寨和儿童滑道。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初步设计图纸进行专业深化设计、水乐园游乐设备的生产制造、出厂检验、运输、安装、质量检测、安全检测、卫生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过程中可预见到的所有生产、深化设计、运输、安装、报检、售后等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交货地点:恩施市欢乐栖谷项目(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330日历天。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应满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水上游乐设施类资质;(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两者的投标均被否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水上游乐设施类资质同时其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水上游乐设施类资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近5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上游乐设施供货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不能体现业绩类型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3.1.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信誉承诺书,未按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信誉承诺书,未按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01至2026-01-21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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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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