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631 | 项目名称 | 龙华区观湖街道环观中路358号厂房及配套物业租赁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环观中路358号 |
面积/数量 | 4632.3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2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0,00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工业厂房及宿舍) |
履约条件 | 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1.1谈判应答方必须在 2025年10月 19 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被邀请的谈判应答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谈判应答方,视为应答无效。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应答(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JC1Z2508631交易保证金)。 1.2交易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谈判应答方自身对公账户。 1.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交易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1.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请谈判应答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缴纳交易保证金(承租方操作指引: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C%E8%AF%B7%E6%B3%A8%E5%86%8C%E5%90%8E%E6%8C%89%E7%85%A7%E6%8C%87%E5%BC%95%E6%8A%A5%E5%90%8D%E5%90%8E%E7%BC%B4%E7%BA%B3%EF%BC%89%E3%80%82%3Cp%3E 1.5 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应答方。经单一来源谈判未成交的,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成交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成交人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1.6 谈判应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2.1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应答方。经单一来源谈判未成交的,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成交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成交人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2.2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2.3 特别提示:谈判应答方须充分知悉,除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外,若未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参与应答的,谈判委托人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谈判应答方的交易保证金。谈判应答方出现上列情形,导致项目交易失败的,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若有)转给谈判委托人。 3.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格计算),履约保证金(押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深圳市荣高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龙华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中第一条交易方式中(二)单一来源谈判中经认定的有效期内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因此邀请深圳市荣高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5分00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验原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方式 | 0755-2333258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松元厦河南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0月 14日至202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1.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地点: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1.3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被邀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邀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免费领取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4被邀请单位收到本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后,应当签收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2.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2.1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3 时 00分,地点为: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楼第四标室。 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3.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