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 勘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1310242500282001-2 1.招标条件 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香审批投项 ( 可研 2025)5 号 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 为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委托 招标 代理机构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36947.76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香河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沟渠治理、坑塘治理等,建设地点: 廊坊市香河县 。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全部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同时需提供与勘察相关的后续服务,配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解决勘察成果应用中的技术问题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98.0775 万元。 2.3 计划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天,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4 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 3.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 财务情况 。 3.5 类似工程业绩: √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勘查设备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 (专业名称) ( 高 、中 级 ) 专业技术职称 。 □ 3.8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 项目负责人 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 勘察 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3.9 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三)其他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 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 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R 3. 12 ( 1 )信誉要求:投标 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 ( 2 ) 财务要求:具有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3 )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3Cp%3E ) 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3Cp%3E )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 递交 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 方式 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 联系人: 高加强 ,联系电话: 0316-5912139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316-8311337 电子邮箱: xhrjbxmz@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 10.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 16号 ; 联系人: 李百伟 , 联系电话: 0316-8311335 , 电子邮箱: /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发展大厦 B座706 ; 项目负责人: 郭建淼 , 联系电话: 0316-5912139 ;联系人: 高加强 、庄业茂 ,联系电话: 0316-5912139 ,电子邮箱: / 。 11.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 0316-8676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