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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延安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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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HT-2026-ZB-0008

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83,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8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83,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有线传输线路

10083800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0,083,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并提供3年专线租赁服务,履约至服务期满。(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全市公安二、三级网传输链路集约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按格式填写,提供承诺书)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开标地点: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5、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人民路

联系方式:1999112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源鸿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城街道创新大厦2001

联系方式:15353482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

电话:153534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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