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金华镇沪滇协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金华镇沪滇协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新建2层标准厂房1幢(桩基)面积约4000平方米;(2)建设货运电梯2座、变压器1台、输配电线路、给排水管网和消防栓消防柜等附属设施。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02 11: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2-452164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剑川县金华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刘主任 |
办公电话: | 135778516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叶先生、张女士 |
办公电话: | 0872-3079733 | 移动电话: | 1818721188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5003770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金华镇沪滇协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10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3 08:3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二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37.3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内容及规模:(1)新建2层标准厂房1幢(桩基)面积约4000平方米;(2)建设货运电梯2座、变压器1台、输配电线路、给排水管网和消防栓消防柜等附属设施。 2、招标范围:剑川县金华镇沪滇协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具体如下: (一)设计部分: (1)完成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所示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二)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含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或与之相近专业均可)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业绩不做要求 |
其他: | 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4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shixin/%EF%BC%89%E2%80%9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8%A2%AB%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www.gsxt.gov.cn/%EF%BC%89%E2%80%9D%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www.ccgp.gov.cn/%EF%BC%89%E2%80%9D%E4%B8%AD%E6%B2%A1%E6%9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4%BF%A1%E6%81%AF%E8%AE%B0%E5%BD%95%EF%BC%88%E6%B3%A8%EF%BC%9A%E6%8F%90%E4%BE%9B%E6%89%BF%E8%AF%BA%E4%B9%A6%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A1%BB%E6%8F%90%E4%BE%9B%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4%B8%AD%E7%9A%84%E4%BB%BB%E4%BD%95%E4%B8%80%E6%96%B9%E5%AD%98%E5%9C%A8%E4%BB%A5%E4%B8%8A%E4%B8%8D%E8%89%AF%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5%9D%87%E4%B8%8D%E5%BE%97%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90%A6%E5%88%99%E5%90%A6%E5%86%B3%E5%85%B6%E6%8A%95%E6%A0%87%E8%B5%84%E6%A0%BC%EF%BC%89%E3%80%82%3Cp%3E 4、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23 08:3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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