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说明 | 比选文件评分因素商务部分“办公场所”更正为“1.供应商在广州市有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或租用)面积在8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以上的得5分,面积在4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以上800平米以下的得3分,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注: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供应商能用于保障正常评标业务开展的带摄像头评标室5间(含)以上的得5分,评标室5间(含)以下3间以上的得3分,2间以下不得分。注:提供彩色图片证明,能清晰显示房间号等关键信息。” |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小姐
联系电话:0203724329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同宝路23号
采购方: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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