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2025-葛-1#)
兴公资交易【2025】土地0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当保证此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拟发布的公告内容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情况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宗地具体情况详见《规划条件书》。
二、 竞买人资格及申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申请各地块需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规划条件书》。
三、 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出让时间规定
(一) 公告期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注:已办理CA锁的竞买人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CA锁的竞买人需办理CA锁后方可报名。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网上报名。
竞买人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6时。
(二) 挂牌竞价期:
自2025年7月15日9时起至2025年7月28日16时00分止。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竞价期截止时间。
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竞买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平方米 亩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2025-葛-1#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新区供电所北侧 1624 2.44 机关团体 ≤1.0 ≤40% ≥30% 50 39 3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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