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及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项目情况 | (1)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财产一切险保险 (2)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财产一切险保险 | |
招标人 | 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电话: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环湖路8号智湾广场2栋407 室联系人:邢旺 电话:1769549615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2026-2027年度保险招标项目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 | 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2026-2027年度保险 | |
保险期间 | (1)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1)公众责任保险: 自2026年02月23日00时 00分00秒起至 2027年02月22日23时59分59秒止。 2)财产一切险保险:自 2026年02月22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7年02月21日23时59分59秒止。 (2)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1)公众责任保险:自2026年0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7年02月20日23时59分59秒止。 2)财产一切险保险:自2026年0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7年02月20日23时59分59秒止。 | |
交货方式 | 保险单生效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后60天 | |
投标文件 | 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联合体 | 不允许 | |
再保和分保 |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及投标人承保能力合理安排再保或分保 | |
合同签署方式 | 中标单位与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投保单 | |
保险人数量 | 由一家中标单位分别对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承保 | |
最高投标限价 | (1)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73500.00元;财产一切险保险:112000.00元 (2)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73500.00元;财产一切险保险:117000.00元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签订合同类型 | 投保单 | |
签订合同期限 | 单次 | |
付款方式 | 见投保单主要条款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2月2日 到 2026年2月9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此费用不退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账 号:9901110081000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 号:103100000018 将付款银行回单发送至邮箱17695496155@139.com | |
响应保险人资格和要求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2)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或经省分公司授权的支分公司投标,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不存在失信惩罚信息。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证明书有应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与营业执照一致。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单位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财务要求:需提供招标之日前两年的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保险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澄清与修改 | (1)任何要求澄清的潜在响应保险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招标平台递交需澄清的问题。 (2)招标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其它答复的,在招标平台进行答复(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3)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4)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保险人均具有约束力。 (5)响应保险人应及时登陆际华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领取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一经平台发出,视为响应保险人已经收到该修改文件。 | |
响应文件编制 |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响应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且盖单位章。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签字,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响应保险人(法定名称)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代表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印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际华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由投标方于开标时间带到开标现场(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投标人需到场)。 公司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收件姓名:邢旺 收件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智湾广场2栋4层联系电话:17695491655。 当上传的附件与平台填写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上传的附件报价为准。 | |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 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同时开标,当日公示中标结果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环湖路8号智湾广场新兴燃气公司408会议室 | |
其它要求及说明 | (1)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的,可顺位选择后续排名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3)保险人在招标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新兴燃气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在合同期内,投标单位一旦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新兴际华集团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成交结果适用范围 成交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及区域内公司提供服务,由各公司主体独立进行结算。本次招标结果适用的天津市区域内公司。 (6)招标公告中若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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