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鱼洞河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水厂部分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因项目调整,现对广元市鱼洞河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水厂部分标段已上传的招标公告、标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公告联系人:宁先生,修改为联系人:宁先生(异议受理联系人):
2、招标公告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内容具体以招标清单 、初步设计等具体实施内容为准)。修改为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元市。净水设计总规模为8万吨/日,其中常规供水5万吨/日,应急供水 3.0万吨/日(应急供水时间为7日~14日),具体内容包括水、污泥处理构筑物及辅助生产建筑、综合楼、管线工程、加压站等。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提供合同价款7%,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担保可为现金担保或保函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7%,保函期限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修改为: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提供合同价款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担保可为现金担保或保函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5%,保函期限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
4、重新上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勘察报告、招标清单(控制价)。
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2.4.1设计费支付第三次付款: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修改为:12.4.1设计费支付第三次付款:完成结算审核后。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2.4.2.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承包人在完成当月进度计划所列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的前提下,方能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同时提供民工工资兑现承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票后按照已计量工程的80%支付进度款。(其中:将%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拨付农民工工资);该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90%,其余款项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以审计局或发包人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竣工结算审计为准)。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质量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留金如为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则竣工结算审计完后拨付到审计金额的100﹪)。承包人申请款项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修改为12.4.2.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承包人在完成当月进度计划所列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的前提下,方能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同时提供民工工资兑现承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票后按照已计量工程的80%支付进度款。(其中:将%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拨付农民工工资);该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90%,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质量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留金如为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则竣工结算审计完后拨付到审计金额的100﹪)。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10.2条增加: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正在设计(施工实施工程总承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修改为:(四)正在设计(施工实施工程总承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更改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即可。
其余部分不变。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