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北门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嘉鱼县北门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YZX-202509SZ-5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鱼县北门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嘉鱼县北门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审批【2024】4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嘉鱼县北门湖片区。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嘉鱼县北门湖片区改造污水管道64237m,包括DN300管、DN400管、DN500管、DN600,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265座等其他工程。 。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负责协助业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如有)修边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办理所需水土保持安评、环评、工程检测等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_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
合同估算价:116858400 元。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并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注: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②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投资额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需承担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要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9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嘉鱼县发展大道131号 |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正堂时代十楼1007室 |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雷威 |
联 系 人: 胡芬 |
电话: 18608689232 |
电话: 1327791650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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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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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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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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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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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9月8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