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删除“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近3年( 2022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更正为:“☑近3年( 2022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3.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更正为“☑可以调整。”
4.将投标人须知 7.3.1“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154655328.5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883271.69元,规费为2867894.5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410000.00元,暂列金额为6582049.19元。)元。”更正为“投标最高限价 146665214.17(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770242.90元,规费为2733356.77元,暂列金额为6259747.68元。)元 ”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CJZ内容已作调整,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6.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2025年11月14日 09时 30分,”更正为“2025年11月19日 09时 30分”,同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2、4.2.1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剑阁县清江中学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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