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能力。
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含
)以上职称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必须
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资格。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黑名
单”。(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近半年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
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
明为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如是联合体
各方均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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