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08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 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内 | 580,000.00元 | 96.5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 | 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提供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 | 提供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成交人及其司法鉴定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震、王惠、陈达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825210200004089]; 二、采购预算:614600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桥津上街300号
联系方式:028-8251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1)3-3-713
联系方式:028-6836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28-68360871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