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塔台特殊消防论证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塔台特殊消防论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CZ2025-0275
项目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塔台特殊消防论证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沈阳桃仙机场、沈抚示范区松岗村、苏家屯永胜村。
2、建设规模: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350平方米,其中新建塔台及裙房土建配套工程,占地约10亩,总建筑面积约2490平方米,新建塔台高度约99米,裙房建筑高度约14.7米,层高4.5米;空管业务区土建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68亩,其中空管业务区总建筑面积约17447平方米(不含人防及地下停车场),人防及地下停车场面积约3600平方米;气象楼扩建、气象观测用房约1793平方米等。新建永胜村、松岗村导航台,使用面积约400平方米。
3、服务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分析梳理本项目存在的特殊消防设计难点,从防火分区/分隔方式、人员的疏散设计、烟气控制和消防系统设计、可燃物控制、消防救援等方面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并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对方案的合理性与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完成特殊消设计成果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取得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中关于特殊消防设计相关的工作。
4、工作内容:
4.1对项目消防设计难点、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进行分析。
4.2确定总体设计安全目标、设计原则及消防设计基本对策,提出至少2种可行的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建议。
4.3开展火灾危险源辨识,分析可能发生的火灾场景和火灾规模。针对不同区域发生火灾时,烟气在建筑内的蔓延状况进行数值模拟分析。
4.4根据提供的人员数据,对各个区域内的人员数量、疏散方式和疏散路径进行分析,采用数学模型和数值模拟软件对人员的疏散情况进行分析,计算所需要的疏散时间,并结合烟气流动分析,论证人员疏散安全性。
4.5结合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建筑特点,提出消防系统设置建议。
4.6结合数值模拟分析结果,提出技术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设计单位优化消防设计。针对本项目需要开展特殊消防设计的区域,撰写特殊消防设计报告,提出防火分区/分隔、疏散设计、防排烟设计及消防系统等消防策略方案。
4.7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配合特殊消防设计开展实体试验验证,确定试验场地、制定试验方案、搭建试验场景、采集试验数据并分析,撰写实体试验验证报告。
4.8协助住建部门、建设单位等组织专家评审会。参加相关的设计协调会及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及时调整报告,直至通过专家论证和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查。
4.9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中关于特殊消防设计相关的工作。
服务地点:沈阳桃仙机场。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于在合同签署之日开始提供咨询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且完成特殊消防设计(含实体试验验证)全部配合工作并提交咨询成果,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7号)的消防咨询、评估从业条件(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截屏扫描件加盖公章);
3.2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投标人服务类型应为“消防安全评估”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机构概况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机构概况查询截图扫描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在线支付文件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者必须在截止时间段内完成支付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文件发票为电票。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纸质文件邮寄。
注:目前公司官网处于升级维护状态,在公司官网恢复访问前,可通过www.365trade.com.cn/登录,打开网页后在页面右侧选择登陆主体入口即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3)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4)受理异议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24-8829602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方式:024-8829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2836
邮箱地址:lngczbgs22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东、张晓可
电 话:024-23392361、233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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