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233-04-01-43943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县城东部东环路侧。  | |||||||||||||||||||||
资金来源  | 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招标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8125.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8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1.47万元,预备费用564.8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0648.30m',建筑面积约15179.30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三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含报告厅),一栋体艺楼(含食堂),建筑之间通过风雨连廊连接,并建设门卫房、垃圾站、设备用房、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等。  | |||||||||||||||||||||
工期 (服务期限)  |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壹佰壹拾贰万零捌佰陆拾壹元柒角整(?1120861.70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上限为1.88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新丰县教育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 ||||||||||||||||||||
2  |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3  | 广东泰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4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
5  | 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
6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
7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
8  | 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 ||||||||||||||||||||
9  | 合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评估单位  | ||||||||||||||||||||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无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751-22611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泰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院内第五栋五楼507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电话  | 0751-860518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泰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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