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2100
项目编号: D640324-20251023113254489
项目名称: 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普及普惠项目(幼儿园图书采购)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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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普及普惠项目(幼儿园图书采购) | 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普及普惠项目(幼儿园图书采购) | 儿童图画书及涂色书 | 1 | 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普及普惠项目(幼儿园图书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800000.00 | 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23 15:00:00 至 2025-10-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惠泽 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 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 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同心县豫海镇银平西街
联系方式: 09538022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吴忠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一号综合楼14楼11414号
联系方式: 18195306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栋
电话: 095380225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媛、何艳玲、马丽佳
电话: 18195306015
采购文件:
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普及普惠项目(幼儿园图书采购).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