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14日
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天) |
1 | 汾西县鼎新顺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666.22 | 合格 | 365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663.41 | 合格 | 365 |
3 | 山西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667.72 | 合格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证书名称 | 注册编号 |
1 | 汾西县鼎新顺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杨晓军 |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晋1142019202001487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曲 磊 |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豫1412017201832542 |
3 | 山西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彦伟 |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晋114201920200125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汾西县鼎新顺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山西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敏
电 话:15503577711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13753575868
电子邮件:fxxfgjbsg@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汾西县城西大街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5503577711
电子邮件:fxzb.20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
联 系 人:罗蕾
电 话:13453698107
电子邮件:1218101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