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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白塔畈水库勘察设计项目

六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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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白塔畈水库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审批〔2025〕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兼顾灌溉、供水及维持河道生态补水等,水库坝址年均径流量约2600万m3,年均流量约0.83m3/s。估算10亿元,勘察设计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及服务。2.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洪评、水保、地灾、社稳、文物、移民、用地、压矿、水产种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专题编制。3、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可能涉及的汇报及评审等相应服务工作。所有设计、专题均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365日历天(不含专题编制)。

2.6 最高限价:3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必须含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2020年6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库新建或批复概算总投资4亿以上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除外)。

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或投资或项目负责人的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 5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4月、3 月;连续 3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或 6 月、 5 月、4 月或 5 月、4 月、3 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 3 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3.4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并免费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 ,请在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拨打0512-581885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23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72310时 00分。

7.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15 楼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0.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

11.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金寨县江环北路与政府路交叉口北80米

邮编 :237300

联 系 人 :缪先生

电话 :0564-735695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层/7层)

邮编 :230031

联 系 人 :冯晨、王凯

电话 :0551-65742709

11.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 :0512-58188516

11.4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 :0512-5818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政府东侧

电话 :0564-7359057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孙主任,电话:0564-7350776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78890666600008479

第二种方式: ■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 ■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其他注意事项

13.1 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13.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 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 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 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 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3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13.4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3.5 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7月7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

13.6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13.7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3.8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3.9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3.10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11 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1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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