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ZB-2025-029(招标文件编号:HXZB-2025-029)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明珠路消防救援站改建局部二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十户滩镇147团花园小区55栋177室
中标(成交)金额:16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新疆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明珠路消防救援站改建局部二层项目 |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明珠路消防救援站改建局部二层项目,本次改造原一层8.4米层增加夹层钢筋砼现浇板独立柱及框架梁、连系梁、边梁,内部增加填充墙,轻质隔墙及内门,改造车库,安装钢质防火门及特种门;贴地砖地面,天棚吊顶,墙面抹灰刷涂料;原有部分墙体拆除,地面拆除;拆除墙面涂刷层;增加安装给排水及洁具;采暖增加管道及管件,地采暖安装952平方米;电器增加强电、弱电及监控;二层增加部分更换外窗,增设室外上二层钢梯;拆除改建恢复垃圾外运。(具体做法见初步设计规划建筑图)。 | 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常辉学 | 新2662020202103111、兵团建安 B(2022)0000515、16086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琴,王海英,郭春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收取折扣75%。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122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市支队
地址: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
联系方式:王豫蜀 1899953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系方式:陈美竹濮燕1599929962215276305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豫蜀
电 话:1899953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