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购置婴儿培养箱分析仪、呼吸机测试仪、CT性能检测模体、防护水平X、γ剂量仪、ATP荧光检测仪校准装置、血气分析仪检测仪校准装置、微孔板化学发光仪校准用标准器、高照度标准装置、气腹机校准装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3061
项目名称:购置婴儿培养箱分析仪、呼吸机测试仪、CT性能检测模体、防护水平X、γ剂量仪、ATP荧光检测仪校准装置、血气分析仪检测仪校准装置、微孔板化学发光仪校准用标准器、高照度标准装置、气腹机校准装置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35000
最高限价(元):23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序号:003/1产品名称:高照度标准装置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
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85%RH。2、技术规格:2.1 技术指标:★2.1.1高照度标准装置:测量范围(3000~50000)lx,相对扩展不确定度≤3%(k=2);★2.1.2高照度光源箱:色温2856K,额定功率2000W、额定电压(210~230)V; 2.1.3高照度光源箱带风扇制冷功能;★2.1.4标准照度计2台:测量范围(0.01~100000)lx。(0.01~2)lx,相对扩展不确定度≤3%(k=2);(2~3000)lx,相对扩展不确定度≤0.5%(k=2);(3000~100000)lx,相对扩展不确定度≤3%(k=2);计量特性需符合JJG 245-2005标准照度计相关技术要求;★2.1.5光度探测器测量转动装置:包含光度头测量转台; 2.1.6两组光度头、两套各两组光度头夹持器;★2.1.7光学轨道不小于2.5米;★2.1.8光路对准装置:投影及激光定位瞄准功能;★2.1.9光学平台:长:不小于3.0m,宽:不小于1.0m,厚:不小于0.05m; 2.1.10光学平台为不锈钢台面;★2.1.11光学暗箱:长:不小于2.5m,宽:不小于1.0m,高:不小于0.7m; 2.1.12光学暗箱为铝合金框架。2.2 测量功能:所配备的标准照度计的光度探头能够与光学暗箱相匹配。测量过程中光度测量转台可以旋转180°,光度头夹持器需具备柱形探头和板形探头夹持功能。★3、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供货验收时提供2台标准照度计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溯源证书。★4、技术服务和培训:免费提供运输、现场安装调试等服务。 |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个月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及时办理CA锁,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024-3126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丽伟、焦巍、李姗姗
电话:024-812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