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6108-XM001
二、项目名称:八角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29.6596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富仕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草寺村委会南 600 米
中标金额:1229.65961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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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仕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草寺村委会南 600 米 | 91110112687604125K | 1229.65961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3.05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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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仕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1 | 1229.65961万元 | 1229.65961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旧、安装、调试、验收、检测、项目验收等本项目内容。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和在线监测数据服务服务期:2年。 |
为八角街道超低排放示范区餐饮油烟治理提升包括涉及到辖区内43家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器、消音设备、烟罩、烟道更换和在线监测,辖区内43家餐饮单位的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和在线监测数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旧、安装、调试、验收、检测、项目验收等本项目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国清、崔维新、张葵红、余长康、张宏波、李连生、王玉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52414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老山西街3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李琳,68878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普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元平北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自贸创新服务中心W7栋3层331号
联系方式:鲍云龙,18911981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云龙
电 话:18911981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