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坊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人员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怖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人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735.5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怖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都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坊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坊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人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002)食堂人员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有其规定的,从其规定;(002食堂人员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0日17时30分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