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供热环城主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北一标段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区供热环城主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廊坊市区供热环城主管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廊审批投资【2025】10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6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796.3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30.5km,分为南北两线工程。其中:南线工程自厂区出线沿东环路、南环路、富康道、龙腾路、南龙道、永厚路、西昌路、光明西街敷设至荣开路路口,管线长度约17.3公里,管径DN1400,分为三个标段:南一标段、南二标段、南三标段;北线工程起点自管网一期终点(金源道与创业路路口)向北沿创业路、北环道敷设至西环路,沿快车道直埋敷设,管线总长度约13.2公里,管径DN1400,分为两个标段:北一标段、北二标段;南一标段: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4200米,包括:电厂出线起点桩号3AK0+000.00,终点桩号3AK0+939.60,管网长度约870米;东环路、南环路起点桩号3BK0+000.00,终点桩号3BK3+298.98,管网长度约3330米,沿线需穿越京沪铁路和五干渠。南二标段: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6400米,包括:富康道起点桩号4BK0+000.00,终点桩号4BK5+101.77,管网长度约5200米,龙腾路起点桩号4AK0+000.00,终点桩号4AK1+199.87,管网长度约1200米;沿线设置DN800分支管线。南三标段: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6700米,包括:光明西道、西昌路、南龙道起点桩号5K0+000.00,终点桩号5K6+515.02,管网长度约6700米,沿线设置常甫路DN700分支、银河路DN900分支、永兴路南北DN1000分支,荣开路北侧DN800分支和南侧DN700分支,需穿越大皮营引渠。北一标段: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6200米,包括:创业路起点桩号D0+109.83,终点桩号D1+561.58,管网长度约1500米;北环路起点桩号1K0+000.00,终点桩号1K4+700,管网长度约4700米,沿线设置DN900分支,需穿越南营排干渠和九干渠。北二标段:涉及市政热力管网约7000米,包括:北环路起点桩号2BK0+000.00,终点桩号2BK7+153.34,管网长度约7000米,沿线设置永兴路北DN500分支和路南DN450分支、西昌路DN900分支、青果路DN600分支、经乾路DN700分支,需穿越大皮营引渠和怀兴铁路。以上标段起止桩号以最终施工图为准,起止点可能存在局部偏差,待施工图出具后,根据施工图据实调整。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市区。计划工期:总工期133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周期123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节点工期要求2025年10月25日完成管道焊接安装并具备注水调试条件。因响应大气治理、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等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北一标段:16843.63万元。??2.2招标范围: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配合试运行及正式运行,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本项目实施范围,如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及各级主管部门要求涉及基坑支护、工业管道等专业内容,中标方须无条件予以完成相应的设计、专家论证、施工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中标方本身不具备相应设计及施工资质,须经发包人确认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完成相应内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2020 年 1 月 1日以来完成过市政供热管网工程管径≥DN1400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为准);13.(1)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危大工程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有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5)为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如潜在投标人已参与前一标段投标,则该投标人后面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不再参与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809:00至2025-07-24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08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立英, 联系电话:0316-2204298。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
0316-5201429电子邮箱:
Lfsz5265285@163.com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廊坊市供热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5号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李红娟 | 联系人: | 付立英 |
电话: | 0316-2608925 | 电话: | 0316-2204298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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